经常会遇到装饰公司偷工减料如何签订安心的家具合同

发表时间:2019-06-13 15:05 来源:慧装家具装饰有限公司

首先,合同必须明确装修的具体要求和竣工日期。一些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到这两点,这为一些装修公司制造粗制品和推迟工期创造了条件。

其次,合同必须注明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止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如果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增加或减少了一些装饰项目,必须填写相关的“项目谈判表”,并将其作为合同附件导入装饰合同。

第四,合同中的保修条款至关重要,责任应明确界定:如果是建筑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以协商。

通常装修公司对工程项目的质保期,从四个月到1年不一,您要尽量挑选质保期长一点儿的企业。此外,保修期应包括供暖季节。
此外,一些没有出现在图纸上的项目,如线路重建、灯具和配件的拆卸和安装,也将反映在预算书中。并根据图纸上的具体尺寸核定预算。在预算书的末尾,会有一些项目,如“机械损耗费”、“场地管理费”、“税金”和“利润”。这些项目实际上是不合理的收费。

“机械设备损坏”是室内装修中必定产生的,“现场管理”则是装修公司应当保证的,这两项花费我觉得都早已摊入了每一项工程项目中,不应当再向顾客索要。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还应注意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识别,并明确客厅装饰的内容和合同方式。工作价格、支

付方式和工期不得含糊不清。关于定金和违约责任,这里必须说明,根据《经济合同法》,“支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合同,无权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就必须加倍定金。”

关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合同应注明:如发生家庭居室装修纠纷,当事人可在施工过程中凭合同及项目资金的收据向市消费者协会室内装修投诉站投诉。当事人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经认证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依据北京市建委于1998年9月施行的《北京家中卧室装饰装修承发包及工程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实施)》,自2000年2月1今后,凡与顾客签署的“家居装修合同书”,必需要有第三方认证,无第三方认证的合同书视作无效合同,一旦查出来要给与巨额经济发展惩罚。

但是,由于装修公司分散在各地,独立开业的装修公司没有取得“合同认证”。由于消费者对家庭装修缺乏了解,对合同也没有深刻的理解,一些装修公司利用合同欺骗消费者。比如一些合同书中针对建筑装饰材料的型号规格、总数和价钱等內容不做详尽承诺,或是对

主要加工工艺工艺流程不做表明,给装修公司以次充好、胡编乱造开过“方便之门”。有的装修公司还要运用合同书偏向另一方,与顾客签署的是“不平等条约”。